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采购与招标中心   时间:2024-08-02 点击数:

一.项目概况

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衡阳师范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用电安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招标上限值: 110647.37 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保修壹年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三.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从2024年8月 2日~2024年8 月 4日(每日9:00-11:00,15:00-17:00,双休日接受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后勤处2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五.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为2024年 8 月 11 日 15 时00分,地点:衡阳师范学院行政楼201会议室

2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阳师范学院采购信息网((http://cgzb.hynu.edu.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15173486091

采购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2日

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邮编: 42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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